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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政务作为电子信息技术与管理的有机结合,成为当代信息化的最重要的领域之一。在各国积极倡导的“信息高速公路”的应用领域中,“电子政府”被列为第一位,可见政府信息网络化在社会信息网络化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本刊记者就我国电子政务的地位、作用、发展等问题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江源富。

  江源富,博士研究生、副研究员。参与或负责的部分研究课题有:国家软科学重点项目“未来十年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趋势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网格的低成本政务框架及运作模式研究”、中美联合研究课题“电子政务中跨部门信息共享”、“电子政务的外包模式”等。

  《数字城市》:电子政务在国家信息化战略中占据什么样的地位?您认为电子政务的建设对我国的信息化战略都有哪些带动和影响?

  江源富:从国家最高的领导层来看,我国的信息化工作是受到高度重视的。我们有国家级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高层并不只是重视某一个工程,而是把这种重视提高到了战略高度。地方上的各层级的部门在理念上也可以说很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重视程度差异较大。原因无外乎两方面:第一是因为各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展的不均衡,或者是没有领导能够真正懂得怎样推进电子政务工作。第二个原因可能是在发展信息化过程中,可能产生与一些人或者一些部门的既得利益产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很大阻力。

  从世界上中等发达水平的国家来看,电子政务在国家信息化的建设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处于一个转型期,因此,政府的信息化就显得尤为重要。电子政务在整个国家的信息化中可以说占据着一个龙头的地位,当然不仅体现在应用和管理方面,还体现在对整个我国信息化的带动方面。另外,政府的信息化还对其他方面的信息化工作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政府的职能是提供管理和服务,政府的信息化会起到一个带动和先导的作用,如果政府信息化出现缺位,就可能造成很严重的后果。从战略角度来说,电子政务对于整个国家的信息化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数字城市》:电子政务的作用之一被定义为“增大透明度,压缩公职人员的自由决策权,减少机会”,您认为电子政务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做到这些?

  江源富:电子政务其实只是个工具,只是个辅助手段。电子政务的建设并不能主导政府的透明度和对政府官员的监管。在实现对官员的监管和实现透明方面,电子政务肯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比如可以把政府政策制定、运作等变得更加快捷、高效等。但要想真正实现政府管理和决策的透明化,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依赖于政府治理制度的设计和管理措施的制定,还有管理措施的强有力的落实。一些国家的信息化水平很高,但政府工作照样不透明,而在政府信息化水平很低的时代,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工作也很透明。因此,在防止、加大政府透明度方面,电子政务不可能起到决定作用。

  《数字城市》:一些人指出,当前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突出弊端之一是,重大项目均以单个部门牵头建设,而且协调机制不畅,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该如何进行跨部门应用?

  江源富:这个问题其实不是一个技术问题,照样还是个政府的管理协调问题。每个部委都有自己的职责分工,都有自己的职能边界,不可能去管理所有的事务。现在电子政务出现的跨部门应用不通畅,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比如一个人或者一个部门在处理一些事情的时候,需要根据自己不同的业务需求来获取不同的信息,但有的信息是其他部门的信息,有可能获取不到,只能获取到本部门的一些有限的信息。因此,目前要实现我国电子政务良性发展,亟待解决的的一个瓶颈就是信息的有序共享问题。这就要求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是信息的交换,这就又牵扯到数据的标准及其交换体系问题;第二是信息共享的规则。如果把这两点做好,就会大大促进我国电子政务的良性发展。当然跨部门的业务协同也很重要,但这应该在跨部门信息共享基础之上去开展的事情,当前最需要解决的就是跨部门的信息共享问题。

  《数字城市》:有一种说法说当前推动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大多为技术官员,而技术官员的关注点只是侧重于信息化建设,在其他方面则很难参与,那么,这样的模式有哪些弊端?该如何解决?

  江源富:这种说法应该说不太准确。电子政务在建设过程中有一定的发展阶段。有的地区或者部门由于发展的速度较慢或者处于建设的初级阶段,这样势必会出现技术官员主导的现象。随着电子政务应用的逐步深入,其建设会跟部门业务逐渐地紧密结合起来。这样一来,电子政务的建设势必要求与业务部门紧密结合,这样才能做好。比如我国的金税工程目前做的不错,如果把这个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单独交给技术部门去做,那肯定是做不好的。

  各个单位的技术官员大多在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只是一个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技术、工程、安全和维护的服务,当业务部门提出要求时,信息中心只是提供满足业务需求的技术解决方案。因此,电子政务的核心业务应该是业务部门来主导。当然,各个信息中心也起到很大的作用,需要技术支持、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的保证。

  《数字城市》:如何评价一个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营的水平?即是否有既定的评价标准?在电子政务评价的指标体系建设和评价机制方面,如何进一步完善,使其更加符合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实际,更加科学合理,体现公平、公正?

  江源富:首先,“评价”这个词范围过宽,我认为“评价”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对信息化环境的评价,或者叫准备度的评价。指的是一个部门或地区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来做信息化工作的,比如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公务人员和公民的素质、信息化应用的能力、基础数据库的情况、政府管理业务的梳理情况等。比如在青海、等边远地区来做信息化的情况和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情况差异是非常大的。当然,信息化的环境也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有的属于有意识的改变或变化,比如可以通过对公务人员的培训等措施来实现公务员素质及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

  第二是功能评价。即建设一项信息化工程的目的是要实现某种特定的功能,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建设一个政府网站的目的之一是要告诉人们如何去办理相关业务,应该依据什么样的法律法规来办理,应该依据什么样的办理流程等等,这应该是基本的功能要求。

  第三,通常人们所说的“评价”通常是指的绩效评价,甚至是投入-产出评价。这是个相对比较复杂的问题。但我个人认为这个意义不是太大。因为绩效评价的尺度往往是经济情况,而现实情况并不是所有的评价都可以折合成“投入-产出”来计算。所以说,绩效评价也可以做,但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为多数人或者机构接受的评价标准。

  第四是发展指标或者发展阶段的评价。这是按照电子政务随着时间的推移的动态变化,包括信息化环境、电子政务系统的功能以及产生的效果的动态变化来评价一个地区或者机构的电子政务发展情况或者发展阶段。

  《数字城市》:在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中,信息安全是亘古不变的主题。当前我国在电子政务的信息安全方面都存在哪些问题?又该如何去解决呢?

  江源富:信息安全和数据的处理、数据共享的效率是互为前提和相互矛盾的。如何处理好尚需一个摸索的过程。目前我国采取的信息安全措施有:内网与外网的分离,等分级保护等。

  当电子政务处于起步阶段的时候,人们通常会把信息安全认为是个纯技术问题,但现在看来,信息安全已经主要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管理问题。不论是以前还是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百分之七十左右的泄密事件还是由于内部管理出现问题而发生的。实事求是的说,目前我国在信息安全的管理和法律方面还存在许多的缺位。只有通过技术手段、管理手段、法律手段的结合来共同营造一个信息安全的保障体系,才能真正把信息安全这个问题解决好。虽然现在国家也正在尽快弥补这些方面的缺位,但还有一段路要走。

  江源富:据我了解,现阶段在我国的一些地区的政府或者主管部门也出台了许多政策,希望在“数字城市”领域的建设能有一些突破,这个发展方向是相当好的。

  “数字城市”涵盖的内容是非常广的,但现在大多数还停留在一个概念阶段,我认为从概念阶段过渡到现实阶段所用时间不会太长。我认为“数字城市”的建设更多应该偏重有实际效果的应用,而不是单纯地上设备、上网络,要区别于一般性质的城市建设。不管是在中国或是西方发达国家,追求实效的发展和应用会对国家和地区的在这方面的积淀要求更多一些。另外,建设“数字城市”还要求管理的到位。就好比我们谈电子政务,如果一个地区的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没有梳理好,即使技术再先进,也不可能把电子政务做好。同理,一个城市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如果没有梳理好,技术设施再完善,也很难建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