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4 01:01 来源:杏彩体育app 作者:杏彩体育app手机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批准的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根据重整计划,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将承接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所持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536,237,4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
? 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宏达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沧龙先生;权益变动后,蜀道集团拟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鉴于重整计划的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控股股东重整能否最终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6月9日,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债务人宏达实业和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集团”)破产重整二案。2023年6月28日,法院分别指定宏达实业管理人与宏达集团管理人(以下统称“管理人”),具体负责各项重整工作。2023年12月25日,法院裁定宏达集团、宏达实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2024年3月13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根据法院批复同意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遴选方案,由于仅有一名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于2024年5月24日确认蜀道集团为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投资人。2024年5月27日,宏达集团、宏达实业、管理人与蜀道集团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2024年7月4日,宏达集团、宏达实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各债权人组以及出资人组完成了《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2024年7月19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程序。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4-026)。
根据重整计划,蜀道集团将承接宏达实业所持宏达股份536,237,4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宏达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沧龙先生;权益变动后,蜀道集团拟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除外);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 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勘察;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 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投资咨询(以上经营项目 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有色金属原料、化 工原料(危化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建筑材料(砂石除外)、农副产品、 机电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林木种植。(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权益变动,蜀道集团受让宏达股份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保底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提请信息披露义务人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分别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由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二)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84%。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 536,23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截至本公告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尚未办理解除质押登记、解除司法冻结和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三)鉴于重整计划的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控股股东重整能否最终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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