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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提出了进入商业运营条件以及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结算方式方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重点在智能电厂、新能源及储能并网、虚拟电厂等领域挖掘和拓展数字化智能化应用

  6月1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文件提出了进入商业运营条件以及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结算方式方法。

  02.《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文件提出,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

  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3〕533 号),核定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

  5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提出:应根据新能源发展和电力系统运行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抽水蓄能。对于需求确有缺口的省份,按有关要求有序纳规。对于经深入论证、需求没有缺口的省份,暂时不予新增纳规。国家能源局根据需求论证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对全国或部分区域的中长期规划进行滚动调整,保持适度超前,支撑发展。

  4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提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发展27条。

  其中提出:科学安排储能建设。按需建设储能,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建设;多元化储能科学配置,充分发挥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储能、热(冷)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的优势,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提升电力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及:

  加快新能源微网和高可靠性数字配电系统发展,提升用户侧分布式电源与新型储能资源智能高效配置与运行优化控制水平。

  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依托能源工程因地制宜挖掘和拓展数字化智能化应用,重点推进在智能电厂、新能源及储能并网、输电线路智能巡检及灾害监测、智能变电站、自愈配网、智能微网、氢电耦合、分布式能源智能调控、虚拟电厂、综合能源服务、行业大数据中心及综合服务平台等应用场景组织示范工程承担系统性数字化智能化试点任务,在技术创新、运营模式、发展业态等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试。

  3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提出:

  中大型储能电站应选用技术成熟、安全性能高的电池,审慎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

  磷酸铁锂电池设备间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当H2或CO浓度大于设定的阈值时,应联动断开设备间级和簇级直流开断设备,联动启动事故通风系统和报警装置。

  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

  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完善储放绿色电力交易机制。

  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其中2023年新型储能监管工作要点包括:

  在电力市场机制方面:加快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专项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电力辅助服务价格办法,建立健全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推动调频、备用等品种市场化,不断引导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在稳定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探索推进“源网荷储”协同共治。

  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能源电子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 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等领域。

  在新型储能方面,提出: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研究突破超长寿命高安全性电池体系、大规模大容量高效储能、交通工具移动储能等关键技术,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建立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储能系统;加快适用于智能微电网的光伏产品和储能系统等研发。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2〕1047号)》

  1月10日,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2〕1047号)》,文件明确:在继续执行809号文件、保持政策稳定性的基础上,各地要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利利好用户侧储能。

  1月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

  《蓝皮书》结合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要求和“双碳”发展战略研判电力系统发展趋势,分析现有电力系统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理念、内涵特征,研判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阶段及显著特点,提出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

  将“加强储能规模化布局应用体系建设”列入总体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重点任务。

  01.《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11月25日,国家能源局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其中《基本规则》提出,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监管办法》提出,储能等纳入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的市场主体。

  1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为保障锂电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提出:

  鼓励锂电(电芯及电池组)生产企业、锂电一阶材料企业、锂电二阶材料企业、锂镍钴等上游资源企业、锂电回收企业、锂电终端应用企业及系统集成、渠道分销、物流运输等企业深度合作,通过签订长单、技术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引导上下游稳定预期、明确量价、保障供应、合作共赢。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查处锂电产业上下游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

  10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方案中提到,要加快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制修订。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开展电网侧、电源侧、负荷侧标准研究,重点推进智能电网、新型储能标准制定,逐步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标准体系。

  围绕新型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开展系统与设备检验监测、性能评估、安全管理和消防灭火相关标准制修订。

  推进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 超导储能、超级电容器、梯级电站储能等物理储能系统及设备标准研制。

  开展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并网性能评价方法等标准制修订。推进储能系统、储能与传统电源联合运行相关安全、运维、检修标准研究。开展储能电站安装、调试、智能运维等标准研究。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文件提及要: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

  完善新型储能标准管理体系,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根据新能源发电并网配置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需要,抓紧建立涵盖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全流程以及安全环保、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内容的标准体系。

  细化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和应用场景类型,完善接入电网系统的安全设计、测试验收等标准。加快推动储能用锂电池安全、储能电站安全等新型储能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

  结合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拓展,及时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全面推动各类新型储能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标准制定协同发展。

  8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推进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氢能、储能、输电、配电及用电等10个领域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发展。

  在储能装备方面,提出大幅提升电化学储能装备的可靠性,加快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装备的研制,研发储能电站消防安全多级保障技术和装备。研发储能电池及系统的在线检测、状态预测和预警技术及装备。推动10MW级超级电容器、高功率锂离子电池、兆瓦级飞轮储能系统应用。

  8月25日,工信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计划》指出,有序推广锂电池使用,探索氢燃料电池等应用,推进新型储能技术与供配电技术的融合应用。

  8月18日,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

  储能技术。研发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液态和固态锂离子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液流电池储能等高效储能技术;研发梯级电站大型储能等新型储能应用技术以及相关储能安全技术。

  前沿储能技术。研究固态锂离子、钠离子电池等更低成本、更安全、更长寿命、 更高能量效率、不受资源约束的前沿储能技术。

  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推进氢能制储输运销用全链条发展。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

  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 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6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文件还明确: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由相关发电侧并网主体、电力用户合理分摊;适度拉大峰谷价差,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空间;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