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彩体育app下载:2023年度商贸服务业产业发展有关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和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不超过三年的奖励扶持。奖励标准:入统当年奖励

  符合条件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将申报资料报送所在辖区镇乡街道、园区初审,镇乡街道、园区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区商务委运行调节科(区政府大楼三楼328办公室)。

  3.不适应情形:原享受过升规上限奖励扶持企业因“企转个”已退库再重新入统的;在库单位中,同一登记主体变更经营地址从事原经营活动先退再入统的;变更原单位名称、类型或重新登记注册等情况入统的;已入统的“四上”企业通过拆分方式新注册成立的同类型企业;发生税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保、环保等方面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或纳入诚信黑名单,还未消除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4.“个转企”单位分别作为限上大个体和限上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中最近一次报表情况记实(仅限“个转企”单位提供);

  对2023年当年销售额及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限额以上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给予一定奖励扶持。

  对限上批发企业年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1亿元、10亿元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达到700万元、3000万元、7000万元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达到25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且当年增速达到2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7万元。限上个体工商户当年增速达到2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符合条件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将申报资料报送所在辖区镇乡街道、园区初审,镇乡街道、园区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区商务委运行调节科(区政府大楼三楼328办公室)。

  3.不适应情形:发生税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保、环保等方面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或纳入诚信黑名单,还未消除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对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特色(著名)示范商业街区(美食街、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等)、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万州老字号、国家级绿色商场,按照规定给予一定奖励扶持。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特色(著名)示范商业街区(美食街、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等),分别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万州老字号”称号的四上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绿色商场(规上及限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区商务委消费促进科(区政府大楼三楼339办公室)、服务业科(区政府大楼三楼343办公室)。

  3.不适应情形:发生税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保、环保等方面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或纳入诚信黑名单,还未消除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以上项目国家级、市级特色(著名)示范商业街区(美食街、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等)、国家级绿色商场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消费促进科,联系人:王博,联系电话:;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万州老字号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服务业科,联系人:陈凤林,联系电话:。

  对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钻级酒店、国家绿色饭店、重庆市农家乐(乡村酒店),按照规定给予一定奖励扶持。

  对新评定的国家钻级酒店(三钻级、四钻级、五钻级)和国家绿色饭店(三叶级、四叶级、五叶级)限上商贸单位,按评定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的重庆市农家乐(乡村酒店)(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限上商贸单位,按评定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

  3.不适应情形:发生税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保、环保等方面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或纳入诚信黑名单,还未消除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通过自营、联营等方式在万州开设重庆首店、渝东北首店、万州首店的经营主体,根据品牌影响力,择优分别按照不超过投资额20%、15%、10%,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引进品牌首店的企业,按照引进品牌首店层级、数量、运营成效及经济影响等综合情况,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奖励。引进者和经营者为同一主体时,两者不重复享受。

  (1)申报主体为申报项目实际经营单位,且是在万州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原则上不含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

  (3)品牌首店应依法注册或者与商业运营机构联营经营,且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开业运营。

  (5)不适应情形:发生税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保、环保等方面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或纳入诚信黑名单,还未消除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不适应情形:发生税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保、环保等方面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或纳入诚信黑名单,还未消除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3.有关证明材料(首店承诺说明、代理及租赁或联营协议、首次投资费用(租金、装修费用)佐证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营业中的店铺照片等);

  3.不适应情形:发生税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保、环保等方面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或纳入诚信黑名单,还未消除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区级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截止时间后15天,逾期不接受申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本企业郑重承诺:提供的以上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合法。依法守信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保等重大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未纳入诚信黑名单。同一事项不存在重复享受扶持政策情况,同时自享受政策年度起,在万州连续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得低于3年或投资协议约定年限。在此期间撤资、注销、迁出万州,享受的相关扶持资金自愿予以全额退回。

  本企业郑重承诺:提供的以上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合法。依法守信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保等重大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未纳入诚信黑名单。同一事项不存在重复享受扶持政策情况,同时自享受政策年度起,在万州连续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得低于3年或投资协议约定年限。在此期间撤资、注销、迁出万州,享受的相关扶持资金自愿予以全额退回。

  本企业郑重承诺:提供的以上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合法。依法守信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保等重大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未纳入诚信黑名单。同一事项不存在重复享受扶持政策情况,同时自享受政策年度起,在万州连续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得低于3年或投资协议约定年限。在此期间撤资、注销、迁出万州,享受的相关扶持资金自愿予以全额退回。

  本企业郑重承诺:提供的以上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合法。依法守信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保等重大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未纳入诚信黑名单。同一事项不存在重复享受扶持政策情况,同时自享受政策年度起,在万州连续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得低于3年或投资协议约定年限。在此期间撤资、注销、迁出万州,享受的相关扶持资金自愿予以全额退回。

  本企业郑重承诺:提供的以上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合法。依法守信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保等重大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未纳入诚信黑名单。同一事项不存在重复享受扶持政策情况,同时自享受政策年度起,在万州连续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得低于3年或投资协议约定年限。在此期间撤资、注销、迁出万州,享受的相关扶持资金自愿予以全额退回。

  本企业郑重承诺:提供的以上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合法。依法守信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保等重大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未纳入诚信黑名单。同一事项不存在重复享受扶持政策情况,同时自享受政策年度起,在万州连续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得低于3年或投资协议约定年限。在此期间撤资、注销、迁出万州,享受的相关扶持资金自愿予以全额退回。